
(一)本碩士學位學程課程規劃
延續上述教學目標,本學程以永續發展為核心,涵蓋三大學習領域之課程內容:
1.建築與城市規劃領域:含建築設計、都市設計、敷地計畫、社區規劃與設計、都市更新、都市計畫法規等。
2.低碳環境與永續建築領域:含建築環境控制、建築微氣候、國土規劃專題、韌性都市規劃、都市環境學等。
3.建築科技與前瞻技術領域:含綠能材料、永續能源科技、碳盤查與碳足跡管理、建築結構系統、電腦輔助設計等。
本學程實施雙軌組別培育機制:
建築與都市設計組(至少24學分):針對具備建築或規劃相關背景者,深化高級都市設計、環境微氣候與前瞻永續科技之整合研究。
學士後建築組(至少58學分):針對非建築學士背景者,提供完整之建築專業核心與設計訓練(含建築設計1~4等共18學分實作),以銜接專業建築能力及相關國家考試資格。
(二)課程架構圖
1. 課程架構圖

2. 學分規劃表

3. 修課須知
1. 本學程可選修建築與都市設計組(四個學期)或學士後建築組(六個學期)之課程架構。建築設計組學程為四個學期(兩年),學生修習共24學分(含必修3學分及選修至少21學分);學士後建築組學程為六個學期(三年),學生修習共58學分(含必修52學分及選修至少6學分)。
2. 學士後建築組,應補修建築師考試資格要求之最低學分與課程,並經所務會議審查通過後始可畢業。
3. 碩士學位學程學生於申請學位考試之前,應先完成:
(1)碩士論文,其中包含論文計晝發表以及論文計畫口試。
(2)上網自學「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」,並通過線上課程測驗達及格標準,以取得修課證明。


